場地借用
  研究小間使用辦法
  • 服務宗旨
    為提供本校研究生於從事論文寫作與個別學術研究期間,對館內圖書資料有大量需求及場所之需要,特設立研究小間,其使用除依照本館各項規則外,並訂定本辦法管理之。
  • 申請對象與優先順序
    凡本校正式學生均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。優先順序為神碩生、碩士班應屆畢業生(含道碩、輔碩)、碩士班學生、碩士預科學生。
  • 申請方式
    借期每次以一學期為限,若無人預約,必要時得酌予延長,惟延長時間不得超過原借期。借用人於同一時段,不得再申請其他研究小間。 申請時間:每學期開學後(上學期:九月,下學期:二月),向本館提出申請。 本館接獲申請後,將先依申請人身分別之優先順序,進行分配研究小間。相同身份超過可容納人數時,則抽籤決定。未申請到研究小間者,均列為備取,俟有空間時再依序編配。
  • 申請時間
    每學期開學後(上學期:九月,下學期:二月),向本館提出申請。 本館接獲申請後,將先依申請人身分別之優先順序,進行分配研究小間。相同身份超過可容納人數時,則抽籤決定。未申請到研究小間者,均列為備取,俟有空間時再依序編配。
  • 借用規定
  • 研究小間之使用須配合本館開放時間。
  • 傳真:03-5726425
  • email :teoc@cls.org.tw